矿用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标准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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阜宁县给力风筒布有限公司--矿用压风自救装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1995—09—28 批准 1995—10—01 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,该标准规定了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 标志、 包装和贮存。 本标准适用于由压风管道供风的压风自救装置。
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。
2 自制件经检验合格、外协件、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。
3 压风自救装置的防护袋、送气管的材料应符合 MT 113 的规定。
4 压风自救装置配有口罩时,口罩用材料应符合 GB 2626 的规定。
5 压风自救装置零、部件的连接应牢固、可靠。
6 压风自救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、无毛刺,表面涂、镀层应均匀、牢固。
7 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、节流、消噪声、过滤和开关等功能。
8 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、快捷、可靠。
9 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,应感到舒适、无刺痛和压迫感。
10 压风自救装置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 0.3~0.7MPa,在 0.3MPa 压 力时,每个装置的排气量应在 100~150L/min 范围内。 3.11 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 85dB(A)。 矿用压风自救装置 压风自救装置销售热线:0515-87572261 15366496058 刘小明 企业官方网站:www.ydftgs.com 业务咨询QQ:1260893372